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评奖评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学校评奖评优工作要求,现将本科生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
1.评价指标
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勤于学习、敏于求知,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体现优良学风。
2.评价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展开评价,由班主任召集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审定会,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1)宿舍记实:
“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后报学院,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2),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8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宿管办并反馈学院,逾期不再修改。
(2)活动记实:
地球科学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活动纪实已汇总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3)。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8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如有活动记实项目补报,请于9月18日前按照《关于地球科学学院活动记实申报审核的通知》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学院审核后另行公示。
联系人:季同学(3230100128@zju.edu.cn)
(3)评议:
学生评议工作包括“个人自评”和“班级评议”。
① 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请各班派代表于9月17日工作时间到海纳苑1-205领取,并及时下发给参评同学。
各班请于9月19日前完成学年小结表填写,交至海纳苑1-205(奖项荣誉栏暂空)。
② 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以各班团召开全员班会形式,以公开民主为原则,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实施,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得到评价结果,计算方法如下: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 = 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级评议排名×0.35;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注意优秀+良好不超过5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应评为“不合格”。如有小数点,均采用去尾法计算名额。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须经过全班同学确认,经每位同学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附件4),最终需经由班主任签字确认,于9月21日17:00前纸质版交至海纳苑1-205,电子版发到邮箱dkpjpy@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XX团支部+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二、学业成绩
另行公示。
三、能力素养
1.评价指标
能力素养以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实践、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等情况及其成果为主要指标,依据《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中认定。
2. 评价方式
9月21日前,个人申报:
学生个人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要求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5)申报能力素养加分,提交至团支部,所有申报项目需附证明材料(以需要认定的项目命名),没有证明材料不予加分。
经团支部审核后,学生本人登录三全育人系统(http://eta.zju.edu.cn),选择“服务大厅”模块,选择“学生评价”栏,点击“学生评价申请”,进入页面后,选择“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报。
其中,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评制度,个人无需申报,由学院统一导入。
注:申报项目时间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加分项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证明或公示文件等证明材料。2024年暑期、2025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本次考核,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列入下一学年考核。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志愿汇”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9月23日前,班级审核:
团支书将汇总表(附件6)以及全班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dkpjpy@163.com,邮件主题:“【评奖评优】XX班+能力素养项目汇总”。附件为同名压缩包+汇总表,压缩包包含以个人姓名为名的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括个人申报表及所有证明材料(原则上每个材料大小不超过1M)。
9月26日前,学院审核:
请关注eta系统“学生评价申请结果模块”,跟踪申请进度,如出现“待激活”则需要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编辑提交。
四、体质健康
体制健康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负责评定,结果另行公示。个人可通过公共体育与艺术部网站(http://www.tyys.zju.edu.cn/)中“体质健康动态信息系统”查询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询问。
联系人:
尹老师 87951093,qhyin@zju.edu.cn
郭同学 12438016@zju.edu.cn
附件2 2024-2025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综合成绩.xlsx
附件3 2024-2025活动纪实汇总 9月18日14:40更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