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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活动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10-25    访问次数 :10

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规范团建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活动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创新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生涯规划等各类活动。

二、申报流程

各支部请于11月8日前上交《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基层团组织活动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海纳苑1-205),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按照“团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申报”命名。

活动开展期间,鼓励各团支部积极报送活动新闻稿,请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发送至3210100508@zju.edu.cn,经审核优秀的新闻稿将在院网挂出。

三、经费使用

团建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团员培训以及其他用于团员教育活动。学院团委将根据项目申报表进行经费预算的初审,初审结果反馈团支部。各团支部请在活动开展后上交学生活动预决算表附件4、发票、新闻稿等材料(详见附件3经费使用说明)至辅导员处,申请经费报销。活动开展期间,如有新增项目预算,可按原流程进行再次申报。 

四、评审验收

请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及时做好总结记录,活动材料和总结报告(附件2)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基层团组织活动总结材料”。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报送情况组织评比交流。


如有疑问,请联系:

蒋老师,87951093

周同学,19857158699

附件1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基层团组织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总结表.doc

附件3 地球科学学院团委关于团支部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试行).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