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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地球科学学院关于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编辑 :朱薇    时间 :2023-06-05    访问次数 :604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 党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向地球科学学院党委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学院党委直接登陆系统操作,无需提供纸质版介绍信,无需现场办理。

  • 校内继续深造的党员请按照姓名+目前所在支部+升学学院+拟转入党支部以邮件名称命名。


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向地球科学学院党委提供转接单位党组织的党委名称和具体的党支部(或党总支)名称,并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一般高校是“**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是“**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其他请具体询问当地党组织)。

  • 如外省单位可以直接通过“全国党员库”进行转接,可参照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转接流程进行。


毕业生党员按照下列格式发送邮件至:zhuweicp@zju.edu.cn,联系朱老师办理,省外转接需收到邮件回复后到海纳苑1幢208办公室领取回执后系统方能审核通过,省内无需现场办理


支部名称

姓名

性别

预备/正式党员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党员电话

(离开浙大后能长期联系上)

介绍信抬头单位

具体去往单位

党费缴纳至月(月份)

去往党组织(省外/省内)

开具介绍信还是系统转接

地质学系第一党支部

**

正式党员

汉族

431****928

152***29

北京海淀区委组织部

北京***公司党委

20204

省外

系统可以转接


2.党员本人进行转接


省内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提醒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接收,接收后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省外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90天内赴转接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再由转接单位党组织在纸质介绍信回执上签字盖章寄回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收到回执后,方可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转接,党组织关系才正式转移完成。

备注:为避免丢失介绍信回执联,请务必先拍照留存,并通过邮件发到zhuweicp@zju.edu.cn


二、毕业生党建材料的交接转递


1.毕业生若为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将他们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支部书记签字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若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将他们在校期间表现和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党支部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档案。


  1. 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均放入人事档案中,由党委移交至团委,并做好交接记录


请尽量于6月2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朱薇老师。祝各位毕业生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海纳苑1幢208办公室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邮编:310027

联系电话:0571-87952875




中共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