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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申请博士学位需向研究生秘书递交如下材料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1-04-13    访问次数 :684
 
春季答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1月25日,学位申请受理日期3月10日
夏季答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4月25日,学位申请受理日期6月10日
秋季答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7月25日,学位申请受理日期9月10日
 冬季答辩申请受理截止日期10月25日,学位申请受理日期12月10日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校内外”进入,以下简称“系统”),分别录入①读书报告、②开题报告、③科研成果、④预答辩信息,打印答辩申请报告(附发表文件首页及SCI证明)递交系办,研究生教育科在收到以上材料并网上审查符合要求后在“系统”中点击“学院确认”按钮予以确认,系统将自动开始计时。随后学生按照要求打印六份双隐评阅书,一份双隐评阅书和双隐论文供送审外评(送至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抽查)。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论文的评阅意见将即时体现在“系统”,待五份评阅书到齐后,“系统”会判定是否允许答辩,学生来系办领取所有评阅书,并将答辩信息输入“系统”,开始答辩程序。
     3月10、6月10、9月10、12月10向学科秘书递交下列材料:
1.      答辩申请报告(附发表论文SCI、EI收录证明,答辩前45天提交)
2.      研究生毕业登记表(系总支办领取)
3.      学位申请书2份
4.      评阅书+答辩记录+表决票
5.      独创性声明+版权授权书(需要原始签名版)
6.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7.      论文3本(导师和学生均需签名)

电子版的决议(答辩委员会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