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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0-12-28    访问次数 :139
 硕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程序。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
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完成人。
【特别说明: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截止时间: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申请学位者,分别必须在2月10日前、5月10日前、8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将送审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研究生本人帐户中文书打印栏目中打印答辩申请报告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地科系研究生教育科。研究生教育科在收到以上材料并审查符合要求后立即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学院确认”按钮予以确认,系统将自动开始计时。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一、   学位授予管理模块及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信息。

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对课程学习及各环节进行审核。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含录用)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的相关信息及学位授上报信息等,并把,录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要求发表送审的硕士生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复印件、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研究生本人帐户中文书打印中打印出答辩申请报告,打印出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提出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申请。

    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接到科研成果材料、学位论文、评阅书及学位申请表等,对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检查提交的学位论文、评阅书等材料符合要求后,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即开始评阅过程。

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结论性评价录入系统,并确认是否允许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秘书 ( 记录员 )或研究生本人登录系统,录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信息,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 学位论文答辩秘书 ( 记录员 ) 将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录入系统,并经认真校核后提交。

研究生教育科录入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的结论性评价,并对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录入的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等进行认真审核,并予以确认。

答辩结束后,应递交如下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科,并输入有关信息(看附二)
1学位论文申请书(一式二份)
2、学位论文评阅书
3、答辩记录1
4、表决票
5交独创性声明书
6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注:学院发)

 
二、论文送审及答辩有关事项重申:
1.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规定
a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3名(其中外专业专家不少于1名)。
b答辩委员一般由3-5名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为3人时,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申请优秀论文的答辩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有5名,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2.送审论文,送审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提前2天在所在学院(系)范围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4.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1:硕士生评阅、答辩表格清单
硕士学位封面格式
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注:学院发)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
独创性声明书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注:学院发)
附2:将有关材料录入计算机,操作步骤如下
(1)    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经认真校核后提交。
(2)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表格中输入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附在学位论文后。

酬金标准表
评阅人3-4
每人100至200元
答辩委员3至5人
每人100至200元
答辩记录人
6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