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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关于2026级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团关系组织转接和户口等工作

编辑 :尹启航    时间 :2026-04-19    访问次数 :427

各位拟录取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新生进行政审并调取档案。请各位2026级拟录取研究生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的应届生:无论保研或者考研、硕转博,政审和调档由学院统一处理。

其余所有新生(包括浙江大学竺院和其他学院、外校新生):均需彩打附件3,并参考附件2模板相关要求,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双面打印1-2)。

一、关于政审

1. 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并按规定格式、要求及寄回地址(详见下文及附件)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请各位同学将本通知转达给档案所在院校、人才市场或单位。

2.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院应届生无需政审调档,其他拟录取学生均需政审调档

3. 政审意见填写注意事项:请所在单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的鉴定,必须包括:对重大政治事件(如法轮功问题等)的态度立场是否参加过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如非法宗教活动),是否受过处分、处罚;如报考定向生,须明确是否同意报考。请务必按照表格中的注意事项开具,尤其是对“法轮功”、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如非法宗教活动)问题的态度,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通过。详细说明请查看附件2

4.请各政审单位于2026510日前将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的《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邮寄至我院。为确保邮件安全,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寄付。

5.原则上由政审单位邮寄若所在单位不提供邮寄,则需单位将鉴定表装在信封内并盖章封好,再由学生本人寄送,不要与档案一起邮寄。普博等录取较晚的学生,可以推迟15天提交(5月25日前)


二、关于学籍调档手续办理

请各位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的开展:

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7月底前寄到我院),但需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可参考附件4),并于510日前连同政审表一起邮寄至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510一起寄到我院,政审表不要装入档案袋(请将政审表单独装袋)。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需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

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5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5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5学院将统一发送电子调档函(附近3)。(若人才市场要求学生通过电子政务上传电子调档函即可办理调档,除邮箱留学生本人外,其他信息请留档案所在单位信息。)


三、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

1浙江省党员,不需要纸质介绍信,在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里转,去向为: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党委

2外省党员,纸质介绍信或者线上转接。纸质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中共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线上转接搜索:浙江大学党委,不能精确到学院。党员关系转移的介绍信请随身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到学院海纳苑1幢205办公室办理。单位: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202610月派专人核查档案,核查无误后统一接收,请勿提前发起转接。如有疑问,可咨询:周老师 19857158699。


四、团组织关系接转:

通过“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系统进行转接,所转入团支部为: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地球科学学院团委—2026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学院于9月份报到前统一审批,请尽量不要提前发起转接),单位:共青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非智慧团建系统,可尝试搜索“浙江省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2026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不需要介绍信,如有疑问,可咨询:叶老师  ycy3199060@163.com


五、户口迁移证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入学后如需将户口迁移至学校,请在9月份开学初将以下3份材料交至班长,由班长统一交学院。其中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市”或者“××××县”;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用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请勿在《户口迁移证》上贴个人照片);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其他事项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后如身份证遗失需补办,学生直接凭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在读证明、驾驶证、市民卡、居住证或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证件上需有身份证号,携带其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即可)到浙江省内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户籍办理点 0571-88206065


六、政审、调档邮寄地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1205办公室

    收件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951093

    邮编:310058

  

七、请添加钉钉群

附件1: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2: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填写模板.pdf

附件3:关于2026年拟录取研究生新生政审和调档的函.pdf

附件4:应届毕业生档案缓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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