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要求,现将地科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学校根据学院(系)、学园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按相应比例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本年度我院共5个国家奖学金名额。
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须能够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不含学业进步标兵),思政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且体测等级良好及以上。
二、申请方式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占本单位一等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两两兼得申请。
申请国家奖学金者需同时申请一等奖学金。申请方式如下:
1. 本次申请暂不使用ETA系统。
2.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2)。其中,《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1)“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统一填“是”;
(2)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必修课门数应相等;
(3)申请理由需认真填写,字数应在150到20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4)推荐理由需结合学生特点,字数应在50到15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5)“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字数应在50到20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6)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3.申请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填写《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申请材料,并附加证明材料(学业成绩、思政评价等级、体质健康成绩、获奖证明等)发送至dkpjp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本科生一奖申请”+姓名】 或【 “本科生国奖申请”+姓名】。申请国奖的同学默认申请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请勿重复提交申请审批表。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评选需评审答辩,可结合ppt展示,展示内容包含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答辩时间暂定10月10日,请提前做好准备。
浙江大学二、三等奖学金申请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尹老师 1881092686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