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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浙江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通知

编辑 :尹启航    时间 :2026-04-28    访问次数 :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2026浙江省普通高校“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江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之星”

1. 参加学校勤工助学的在岗本科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6.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二)“勤工助学优秀团队

1. 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生团队

2. 具有一定的建设历史,原则上团队已成立3年以上

3. 岗位工作特色较强,专业性较高

4. 具有良好育人成效,品牌效应显著。

已获评“勤工助学之星”和“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学生或团队,原则上2年内不再重复推荐评选。

二、申报方式

申报勤工助学之星的,撰写事迹材料(内容提纲及要求附件1)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申报勤工助学优秀团队的,填写《推荐表》(附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在5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dkpjpy@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勤工助学之星+姓名】或【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剽窃、套改或使用AI生成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学院“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名额为1人,“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推荐数量不限。

三、活动安排

1学校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统一评审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勤工助学之星”。

2事迹宣传。活动后期通过学校相关媒体平台对“勤工助学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勤工助学之星”事迹材料内容提纲.doc

附件2:浙江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3:机关、院系“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名额.xls

附件4:浙江大学“勤工助学之星”和“勤工助学优秀团队”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