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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1号】关于召开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编辑 :尹启航    时间 :2026-04-14    访问次数 :10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意见》和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定于20265月中旬召开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回顾和总结我院学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动员和带领全院青年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在“四个更加”上全面发力,团结和引领全院学生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征程中成长成才,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5月中旬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纳苑1111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学习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第十六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审议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4.听取并审议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九次学代会正式代表。

四、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为了做好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方案拟订如下:

1、代表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品德优良,学习刻苦,有较强责任心;

(3)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各院级学生会根据本单位各班级团支部/系所学生数量以及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按照不低于总人数的1%确定,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团支部/系所、年级和主要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其中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港澳台学生可作为所在选举单位代表参加学生代表大会;来华留学生如有意愿参加,可以特邀代表身份列席。

3、代表产生: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系所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其中,非学生会和非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系所代表名额数。

各班团代表名额详见《附件1: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分配表》。各班级团支部在进行代表选举工作时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兼顾性别、民族的比例。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第十六届主席团成员作为当然代表参会,不计入各班级团支部名额。

4、代表团构成:

  以班级团支部或系所为单位组成学代会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酌情推选副团长1人,协助本团工作的开展。

5、材料上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代表产生办法选举学生代表。各代表团团长将本代表团代表信息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42112:00前发送至邮箱:zjudktw@163.com(统一命名为“班级+地科学院学代会代表名单”)。


附件1: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xlsx


如有问题,请联系:

季同学:19558163382,尹老师:87951093

共青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学生会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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