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根据《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18〕25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结合我院学生工作需要,拟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鼓励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同学申报。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及学校的稳定,原则上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的能力;
4.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同意,需要能够处理好科研任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岗位分工及具体要求
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党团建工作、日常事务管理等模块工作以及学院交办的临时工作,协助学院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工作。原则上每位聘任的兼职辅导员分管模块工作和学生群体。
四、聘任方法
1.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在2026年3月27日(周五)17:00前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发送电子版《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及个人简历至邮箱qhyin@zju.edu.cn,邮件请命名为“兼职辅导员申请+姓名+学号”
2.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原则上为1年;
3.兼职辅导员报名者由学院学工办、团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与面试;
五、相关政策
新录用兼职辅导员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标准进行管理和聘任津贴发放,学生享受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加分政策。
未尽事宜,请联系:
尹老师,电话:87951093,邮箱:qhyin@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