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生工作  奖助贷补

【资助-本】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 :尹启航    时间 :2026-02-28    访问次数 :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附件2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姓名和日期)

5.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6.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学院(系)、学园,由各学院(系)、学园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特别提醒:已经填写好纸质《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的同学,仍需进入ETA平台完成相应申请流程。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进入“学生信息”版块,选择“学生资助”类别下“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3)交至辅导员,并按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4)交至辅导员(海纳苑1幢205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 3624:00前,学生完成上述申请。

2. 31124:00前,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班主任老师在ETA系统中完成审核。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6版).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