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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

编辑 :王雅弘    时间 :2026-01-15    访问次数 :1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各类出国留学项目。

  一、选派原则、申请条件、类别及要求

  请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的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https://yjsybg.zju.edu.cn/2026/0109/c69954a3127393/page.htm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报除了高水平项目外的其它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s://yjsybg.zju.edu.cn/2026/0109/c69954a3127393/page.htm“五、申请及选拔程序”进行校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往年的高水平项目合作奖学金渠道2024年起改为国外合作项目,请注意和留学单位及外导确认申报的项目名称。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1. 校内网上报名

请申报高水平项目的同学按要求最晚于202631下午17:00完成学校系统申报及导师审核。逾期未完成系统申报视作放弃。

完成系统申报的同学,请同时发送邮件至:yahongwang@zju.edu.cn,邮件主题:2026CSC+姓名,邮件中注明:已按要求完成学校系统申请。

2. 学院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推荐工作。

3. 学院公示与上报

评审结果将于3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并于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4. 纸质材料递交

请最终通过学校评审、推荐的同学,于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4114点前,完成留基委网上报名(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至:海纳苑1206办公室(王老师,0571-87953269)。

三、其他

派出与管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见学校发布的通知及相关实施办法。

院内咨询:老师,0571-87953269,亦可钉钉联系。


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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