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2025-2026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离校返乡、购置保暖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系)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本人与导师签字后上交至海纳苑1幢205,金额栏可先空着,学院将审核实际情况并确定补助金额。《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dkpjpy@163.com。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系)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请申请人依照上述申请流程,于2026年1月1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87951093。
附件2:2025-2026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