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编辑 :邓素清    时间 :2025-07-07    访问次数 :10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5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地球科学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以及具体执行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工作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本科教育教学科科长、各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二、转专业遴选

1、转入要求

除学校另有规定外,学生入学2年内可申请转入有接收容量的所有专业;入学满2年后,学生仅可申请转入其所在学院内有接收容量的专业。对于入学满2年后、确不适应本专业学习且受到退学警告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有接收容量的学院(系)。跨学院(系)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跨学院(系)转专业。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在每年寒、暑假期间提出申请,具体请关注学校及学院每学期转专业相关通知。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但需符合目标专业转入的基本要求:

地球科学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专业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入学2年内转专业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入学满2年后转专业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地质学

修读微积分(甲)Ⅰ且成绩≥70分;

②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专业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③已修外语类课程成绩合格。

 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4.0;

② 需完成转入专业该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80%及以上应修必修课程

 

大气科学

修读微积分(甲)Ⅰ且成绩≥80分;

②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专业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③已修外语类课程成绩合格。

 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4.0;

② 需完成转入专业该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80%及以上应修必修课程

 

地理信息科学

修读微积分(甲)Ⅰ且成绩≥80分;

②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专业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③已修外语类课程成绩合格。

 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4.0;

② 需完成转入专业该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80%及以上应修必修课程

 

 

2遴选方案

各接收转入专业对满足上述转入专业基本要求的学生进行面试,按照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进行遴选。综合成绩由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50%)和面试成绩(50%)构成,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面试不及格者不予接收。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 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50%+面试成绩÷20×50%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三、其它

1、在确认主修专业和转专业时,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班学生、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正常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受容量限制,但应通过接收专业所在学院(系)的遴选。

2、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提前批、三位一体、保送生、运动训练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3本细则由地球科学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按浙大发本202528号文件执行。

 

地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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