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加强学校、学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202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现在启动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广泛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推荐名额: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团支部总数的5%的比例(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
三、时间节点:各团支部请于11月15日17:00前上交争创申报表(争创详细方案请认真填写)。纸质版交至海纳苑1-205(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292020636@qq.com(邮件请注明主题【支部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相关说明:学院团委将根据上交材料组织筛选,确定本次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上报名单。
若有疑问,请联系:
蒋老师 87951093,韩同学 1881096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