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2024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本类相关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化学系和地球科学学院)的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按照《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 号)中条款修改补充的通知》(浙大本发[2021]21 号)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其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主任
副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本科教育科、团委及部分教授
二、确认办法
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应围绕考察学生专业兴趣及综合素质,并对学生的专业选择进行科学引导。本次工作共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确认
第一阶段确认只接收类内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需按时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上一次性提交申请本大类所有专业的志愿排序,同时提交一份个人陈述(包括描述与老师交流专业选择的情况,简述交流的时间、方式、教师姓名及收获,建议不少于1位教师)。
2.各专业根据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按时段、分批次进行确认。当累计申请者小于专业基本容量时,申请学生全部确认进入该专业;当累计申请者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按下列办法操作:
(1)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专业仅对所有第一志愿申请者根据遴选原则进行遴选。
(2)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小于专业基本容量时,专业仅对超容量的所在志愿批次申请者进行遴选。
(3)前三志愿的超容量遴选由各专业根据各批次时段要求组织完成;
各学院按志愿批次的截止时间对进入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及系统接收确认。各批次接收时段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10月8日10:00-10月12日16:00;
10月19日20:00前完成第一志愿遴选及系统处理;
10月19日20:00-10月22日12:00完成第二志愿遴选及系统处理;
10月22日12:00-10月24日12:00完成第三志愿遴选及系统处理;
10月27日17:00前,相关专业合作共同完成剩余批次志愿的遴选,相关学院于10月27日17:00前完成系统处理。
(二)第二阶段确认
第二阶段确认可接收类内或跨类申请,按下列程序进行:
1、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黑龙江等21个实施高考改革的生源地学生第二轮确认时应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高分转低分。跨校级代码确认视同转专业,学生跨校级代码确认后不得转专业。
2.第二轮专业确认时学生如对第一轮确认的专业没有更换意愿,则不需要提交申请;如学生对第一轮确认专业有更换意愿,则最多提交一个申请跨类或类内专业的志愿。各专业可组织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察遴选,接收有明确专业志向、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学生。接收学院(系)针对学生的申请进行遴选并公示。
3.各学院专业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遴选并公示。第二轮确认后,专业接收容量的剩余部分全部纳入转专业容量。
4.第二轮确认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时间:11月11日10:00—11月14日16:00
专业遴选、公示时间:11月14日—11月26日
学校公示时间:11月27日-11月29日
(三)遴选原则
1.各专业成立主修专业确认工作评审小组,小组成员3-5人。
2.遴选根据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根据高考相对成绩和专业复试成绩(百分制)组成。其中高考相对成绩占50%,专业复试成绩占5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遴选名单。
(1)高考相对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 ——————————————×100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2)复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认知度及综合素质。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另行通知,请关注各专业相关学院网站。
(四)特殊类别学生专业确认
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班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正常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在确认主修专业和转专业时,不受专业接收容量和转专业容量限制,提出申请后经所在专业的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面谈审核通过后即可确认接收。
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提前批、三位一体、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五)转专业
1.根据学校规定每位学生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拟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学生,请在每年夏、冬学期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申请时间请关注学校通知。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原则上需符合目标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修读要求和学业基本要求,培养方案的课程修读要求详见目标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转专业学生经所在专业的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遴选通过后方可被确认接收。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类内共有8个专业,各专业转专业学业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读课程名称 | 转专业修读课程要求及学业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生物科学 | ①微积分(乙)Ⅰ ②普通化学(乙) ③大学物理(乙)Ⅰ ④ 微积分(乙)Ⅱ | 大一寒假、暑假申请:课程①、② 大二寒假、暑假申请:课程①、②、③、④ | |
2 | 生态学 | |||
3 | 环境科学 | ①微积分(乙)Ⅰ ②普通化学(乙) ③大学物理(甲)Ⅰ | 大一寒、暑假申请:课程①、②、③三选一 | 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转专业时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
大二寒、暑假申请:课程①、②、③三选二 | ||||
4 | 环境工程 | ①微积分(乙)Ⅰ ②人工智能基础(A) ③普通化学(乙) ④大学物理(乙)Ⅰ | 大一寒假申请:课程①、②二选一 | 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转专业时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
大一暑假及以后申请:课程①、②二选一 课程③、④二选一 | ||||
5 | 地质学 | ①微积分(甲)Ⅰ | 课程且成绩≥70分 | ①每个长学期获得学分不低于20,即大一寒假转专业时获得学分不低于20,大一暑假专业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②已修外语类课程成绩合格; |
6 | 地理信息科学 | |||
7 | 大气科学 | 面试遴选 | ||
8 | 化学 |
② 微积分(乙)I ③大学物理(乙)I | 大一寒假申请:课程①、②中二选一 | |
大一暑假及以后申请:课程①、②、③中三选二 |
2.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转专业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3日10:00-2月14日16:00
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月14日—2月17日
转入专业遴选审核及学院公示时间:2月17日—2月25日
学校公示时间:2月26日—2月28日
三、容量安排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类内共有8个专业,分属四个学院(系),各专业容量设置如下:
学院 | 专业 | 第一轮 (基本容量) 含三位一体 | 第二轮 容量 | 大一寒假转专业容量 | 大一暑假转专业容量 | 大二学年转专业容量 |
生命科学 学院 | 生物科学 | 29(含三位一体6个) | 3 | 1 | 1 | 1 |
生态学 | 12(含三位一体7个) | 1 | 0 | 1 | 1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 | 41(含三位一体10个) | 3 | 2 | 2 | 1 |
环境工程 | 44(含三位一体10个) | 3 | 3 | 2 | 1 | |
地球科学 学院 | 地质学 | 26(含三位一体19个) | 1 | 1 | 1 | 1 |
大气科学 | 22(含三位一体16个) | 1 | 1 | 0 | 1 | |
地理信息 科学 | 35(含三位一体10个) | 2 | 2 | 1 | 1 | |
化学系 | 化学 | 84(含三位一体21个) | 5 | 4 | 4 | 4 |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在“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中递交申请;
2. 各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
3. 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织面谈、面试;
4. 申请人数超过容量的专业按遴选原则进行遴选;
5. 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6. 上报学校。
本办法由各学院本科教学科负责解释。
各学院本科教学科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电话:88206895,邮箱:clsly@zju.edu.cn
环境与资源学院:叶老师,电话:88982407,邮箱:yhf@zju.edu.cn
化学系: 陈老师,电话:88206104,邮箱:chenyingying@zju.edu.cn
地球科学学院: 邓老师,电话:87952617,邮箱:dengsuq@zj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与资源学院
化学系
地球科学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