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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4-09-23    访问次数 :10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超过一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请各院级团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实施本院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计划。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各院级团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2.各支部指导学生及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审核表》(附件1),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1025日下班前上交至海纳苑1-205办公室。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确定后,团支部统一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在1025日下班前将秋冬学期推优名单汇总发送至邮箱22338001@zju.edu.cn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地科学院团委。

联系人:蒋老师87951093韩同学18810960280

 

   附件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