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学生评价、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体质健康由公共体育与艺术部负责评定,根据课内教学、课外阳光体育锻炼和体质健康测试等情况综合评定,学生成绩评定结果报学院。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 20%,“良好”不超过 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体质健康评价等级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9月18日-9月20日
公示期后的成绩将作为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不予更改。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公体部核对确认并反馈学院。
联系人:蒋艳冬,0571-87951093,jyd@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