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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高程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编辑 :朱薇    时间 :2024-05-17    访问次数 :10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高程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高程,男,汉族,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人,2000329日出生,2022级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是杨燕老师。该同志于2022118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43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周靖钧、栾志康。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2024516日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4516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4517日至2024523。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71-8795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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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地质学系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4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