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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 “挺膺担当砺青春 奋楫扬帆启新程”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编辑 :周歆越    时间 :2023-12-25    访问次数 :1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挺膺担当砺青春 奋楫扬帆启新程

二、活动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各团委要突出专业导向、服务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要战略方向开展调研实践。特设置以下专项,供实践团队参考:

(一)深学细悟强党性,凝心铸魂建新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挖掘中国发展故事,感受中国发展速度,可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变迁、改革创新、文化教育进步等方面展开调研,探寻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用脚步解码中国。通过深入参观纪念馆、博物馆,走访老党员、老军人等形式,形成生动的访谈调研实录,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宣传引领,发出青年声音,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社区、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微党课宣讲、政策宣传解读等。

(二)开展志愿服务,厚植为民情怀。以弘扬和传承志愿服务精神为抓手,广泛在家乡开展公益实践活动,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动员学生主动向城乡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三)深化政企实践,服务社会发展。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参与到为家乡做贡献的实习实践岗位工作中,树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回报家乡建设的责任使命感。

(四)弘扬传统文化,讲好家乡发展故事。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挖掘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了解家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变化状况,读懂国情社情民情,并深入探索背后的文化基因,理清文化传承的深层次原因、传承现状以及发展意义。通过实地观察、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带有家乡文化特色、地域风情的文字图画、影像资料等,形成有创意、有亮点、有内涵的实践成果,助力家乡文化宣传。

(五)强化专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学生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等领域入手,结合专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模式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协助培育壮大乡村“数字经济”,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安全机制,跟踪实践过程。各团委(学生组织、社团指导单位)要建立社会实践安全机制,做好行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

(二)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培训部署。各实践团队应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会实践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职责,发挥青年学生主体作用,聚集校友资源,精心组织部署,保证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严格立项考核,保证实践质量。学院团委将继续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考核工作,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选拔,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

(四)深化实践成效,做好宣传展示。各实践团队要注重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效,做好成果展示和宣传报道工作。实践过程中应积极联系媒体投稿,发挥融媒体作用,扩大实践影响力。实践结束后应通过报告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实践成果。

五、注意事项

有意愿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请自行组队。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申报平台将于1228日开放)。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18日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级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

六、联系方式

(一)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蒋老师(87951093);周同学(19857158699)。

(二)请大家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官方微信“zju-tw”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官方微信号“zjushsj”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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