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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教学与研讨学习安排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05-14    访问次数 :10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党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将于2023年5月21日开班。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 整体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面向全体学员的校级培训、院级层面的教育培训与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其中校级培训包括开班仪式、集中教学、研讨学习环节,分两天进行。开班仪式和集中教学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形式,研讨学习采用线下形式;结业考试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实施。

二、 集中教学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集中教学环节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部分院系参加线下教学,学员将在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25报告厅参加线下教学。

集中教学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线下地点

时间

内容

5月21日

(周日)

紫金港蒙民伟楼225报告厅

8:30 - 9:00

开班仪式

9:00 - 10:30

第一讲

10:30 - 12:00

第二讲

13:30 - 15:00

第三讲

15:00 - 16:30

第四讲

注意事项:

1. 参加线下培训的学员须进行签到,报告结束后有序签退

2. 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培训原则上只能请假一节课程,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见附件1),请学员务必在需请假的课程开始前一天,经院级团委审核后,上交至浙江大学校团委组织部(紫金港校区西区尧坤楼403办公室)。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遵循党课学习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上课期间,认真听讲,严禁迟到、早退。如若违反,将影响最终考核结果。

4. 参加线下培训的院系为:文学院、哲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数学学院、化学系、地球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药学院(各院系座位情况详见附件2)。


三、 研讨学习安排

研讨学习将于5月28日举行,包括浙江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党代表主题分享、研讨交流、集中展示三个环节,每场次时长约2小时。根据各院系学员数量、校区情况分为5个分会场,具体的场地、学员分配情况详见附件3

注意事项:

1. 本次研讨学习的参考主题为:“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谈如何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生活中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案例”“浙大学生如何响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习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历次寄语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学习贯彻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重要精神,作为浙大学生我能做到什么”“结合党代表主题分享,谈浙大的未来发展图景”。届时以院系/小班为单位现场抽取主题组织研讨交流。

2. 研讨交流环节要求每位学员参与发言。人数较少的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开展讨论、展示。人数较多的院系,应当基于培训小班(30人左右)开展讨论、展示。院系安排的培训小班班长(附件3)应负责推进讨论进程、保障讨论质量。小班研讨交流环节结束后,各院系、小班派出学员代表进行8-10分钟的总结展示,具体形式不限。

3. 参与研讨学习的学员应严格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学习纪律。

四、 结业考试

(1)考试方式

2023年5月25日至5月28日,学员在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登录后即可参加结业考试。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共50题。考试时间:30分钟最终总分高于90分(含)为通过,每位学员最多有五次答题机会,最终考试成绩取最高分。

(2)考试范围

党校集中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当前重要理论热点内容等。

五、 学员结业信息核对

学员若对自己的“校级出勤”“研讨教学”“院系教学”“结业考试”考核信息有疑问,请在6月3日前向所在院级团组织申请核对。信息核对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

蒋老师 87951093

叶同学 17767331099


附件1: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线下集中培训座位分布图.pdf

附件3: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研讨学习会场地划分、学员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