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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3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3-04-21    访问次数 :10

地科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各位预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每年举办四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2023年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院级党组织预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已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二、时间安排

1.学员注册:4月22日-4月25。全体需参加本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操作方法见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册成功后请加学院钉钉群:33706048

2.集中教学环节:514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3.校级研讨学习环节:5月下旬(以实际通知为准)

4.院系教学环节:528日前(以院系具体通知为准)

5.考核环节:525-528日(线上测试)

三、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教学、研讨学习,院系层面的教育培训,全校统一的结业考试。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开班仪式、集中教学、研讨学习将在线下集中进行。研讨学习包括研讨交流、集中展示两个环节,共计5学时。届时根据院系学员数量、校区情况分为多个分会场,各院系学员需到场参与讨论交流、成果展示。校级层面的集中教学、研讨学习的具体执行要求后续通知。

结业考试依托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组织实施,学员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该平台即可参加学习。

四、培训内容

1.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

2.自学资源:《入党教材》;《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辅导教材》电子教材;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浙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ZhejiangUniversity);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五、考核要求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经考核合格后,由党校统一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其中院系教育培养环节不少于10学时,形式包括但不局限于组织学员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小班学习讨论、联系人谈心谈话等。鼓励各院系提前并联合开展教育培训。

本期结业考试采用网上答题测试的方式,将在5月下旬在网上党校中开通。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培训学时的学习。开班仪式与线下集中教学、现场教学环节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校级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

3.学员须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4.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七、其他事项

各位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若有相关疑问,可加入学校总咨询QQ群:434661082


    

未尽事宜,请联系:


蒋老师 87951093

叶同学 17767331099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