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团组织部署,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参加范围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四、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
(二)查找差距不足
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可参考:
1. 唱团歌;
2. 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3. 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心得体会,分析思想道德和学习工作方面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4. 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http://youth.suda.edu.cn/68/22/c4603a485410/page.psp),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 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院级团委批准。
3.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 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五、实施要求
(一)严格要求,分类指导。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二)创新形式,做好记录。
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
2022年12月14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未尽事宜,请联系蒲同学:18113936366(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