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新生进行政审并调取档案。请各位拟录取新生关注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审调档寄送单位地址(填写出具政审意见单位部门的详细地址)
学院将直接发函到原学院/单位,无需学生跑流程,但请学生本人紧盯。原则上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所有政审表、档案材料请学生所在单位于2020年6月10日前寄到并及时反馈档案寄送邮编单号等信息。调档政审无误后方能发出录取通知书。
请各位同于5月20日前尽快通过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原学院/单位信息(请勿重复提交),务必详细填写挂号信能到达的地址(例如:应届生所在学院或人才市场具体地址,最好与现单位确认过)。因信息不全、地址有误、无收件人导致信件无法送达,责任自负。
信息统计链接:https://www.wjx.top/jq/77511159.aspx

二、关于政审、调档手续办理
1.学院将于5月下旬将《关于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的函》、《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寄送至相关单位,请各位拟录取新生联系所在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于2020年6月10日前邮寄(顺丰或EMS)或转交我院。
2.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详细介绍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特别注明该同志对法轮功的态度,有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务必党组织盖章)
3.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院的应届学生无需调档政审,但浙江大学其他学院的学生、非浙江大学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均需政审、调档。
4.请属于以下情况的同学根据对应要求协助政审调档工作开展:
(1)应届毕业生档案可毕业后邮寄(请务必于正式开学前寄到我院),但需所在单位提供一份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于6月10日前同政审表一起寄到我院。
(2)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若本人档案不在现所在单位(例如档案在生源地人才市场),政审意见由档案所在人才市场出具,请与人才市场做好沟通。
(3)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0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4)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人才市场行政用章,同档案材料于2020年6月10日前一起寄到我院。
三、政审、调档邮寄地址
现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出具政审意见后,寄到以下地址:
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六417地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
邮编:310012
收件人:鲍雨欣
联系电话:0571-87951093
四、相关工作联系人
鲍老师 0571-87951093;baoyuxin@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