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年小结
学年小结表以班团为单位,于9月9日中午截止递交,未按时递交学年小结的个人,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请班长联系:鲍雨欣 87951093.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8年9月-2019年8月之间。
三、组织领导
学院党政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详见:关于推荐2018-2019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国奖”,纸质版9月27日前交到教六417。博士3个名额,硕士4个名额。
(2)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需学院严格审核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需学院填写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国奖答辩时间届时通知。
(三)专项奖学金
2018-2019学年专项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纸质版9月27日前交到教六417,后续由学校统一评定。
社会实践奖或社会工作奖学院各有1个名额。请申请人于9月27日前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地科优秀研究生名额64人(硕+博)。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名额:博士8人,硕士16人。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地科学院:名额11人,请于27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申请,学院十一之后进行评选审核。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7),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8),9月27日前纸质版递交到教六417,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zjugssz@163.com,邮件命名为“班级名称+研究生先进班级”。
六、名额分配
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9。其中,2019级秋季入学研究生纳入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不计入研究生其它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基数统计范围。具体评选工作以学院的实施细则为依据。
七、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2.由学院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表 2018-2019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事项 | 备注 |
9.27 | 1.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 2.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 3.国家奖学金材料 4.先进班级材料 |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
10.8 | 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 | 学生注意修改姓名拼音 |
表2019-2019研究生评奖评优材料列表
奖项 | 对象 | 材料 | 材料性质 | |
国奖 | 院系 |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纸质 + 电子 |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教六417 zjugssz@163.com |
单项奖 | 院系 | 附件4:2018-2019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学生组织 | 附件6: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 ||
先进班级 | 院系 |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 |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党委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联系人:鲍雨欣
地 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六417
电子邮箱:baoyuxin@zju.edu.cn
电 话:87951093
附件4:2018-2019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docx
附件5:2018-2019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9:2018-201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