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生工作  下载专区  文件规章

地球科学学院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分数申请指南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9-04-11    访问次数 :394

各位本科生: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本科生院、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做好“五育”并举工作,对第二课堂、第三课堂记点认定作如下补充说明:

1.第二课堂学分中需有1记点为美育类活动,包括校院级艺术相关活动与比赛,如地球科学节“好声音”比赛、各类征文及摄影比赛、诗朗诵活动、合唱比赛等。

2.第三课堂学分中需有1记点为劳动育人类活动,主要体现为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三课堂记分方法:

志愿者小时数

志愿者星级

对应第三课堂记点

累计40小时

一星级

1.5

累计70小时

二星级

2

累计150小时

三星级

2.5

累计200小时

四星级

3

累计250小时

五星级

3.5

3.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学分记点申请操作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未尽事宜,可与地球科学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鲍雨欣,0571-87951093

附件:地球科学学院第二、三课堂学分申报指南.pdf

本指南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如有建议欢迎联系杨同学 QQ:961726488。


共青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