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级、2016级同学:
为做好2017-2018学年2015和2016级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2018年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奖评优实施细则.pdf,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按浙大发本〔2009〕4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9年1月修订)》的通知执行。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竺可桢奖学金12名,由各学院(系)推荐,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进行初审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3.荣誉称号评定
按照浙大发本〔2014〕92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学院(系),由各学院(系)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各学院(系)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7-2018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按照浙大发本〔2008〕11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前10%;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评选和奖励办法:
1. 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名额2个(各学院(系)、学园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5和2016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15和2016级)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学院(系)、学园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于9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相应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送至玉泉教六417鲍老师处,另将所有申请材料与各学院(系)、学园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电子版命名为【本科国奖申请-姓名】发送至邮箱:zjugssz@163.com。
学院汇总名单后将组织筛选。在评审国家奖学金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真正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优秀学生德才兼备、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功能。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并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同时填写《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 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并附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并填写《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4. 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见上。
5. 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潘家铮奖学金、博世奖学金、陶氏化学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依据具体通知另行提交。
6. 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并附先进班级事迹;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系)统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其中,通过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申报的同学还需分别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组织专用)》和《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校级学生社团专用)》。
三、申请要求
1. 以上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正反双面打印,
【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ugssz@163.com
【纸质版材料(无需汇总表)】全部1式2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六417鲍老师处,联系电话:87951093。
2.“竺可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9月26日12:00.
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申请,所有材料截止时间:10月10日17:00.
3.遵守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4.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5.规范填写各类奖学金表格。
四、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委员会主任: 陈宁华
副主任:程晓敢
委员:邓素清、鲍雨欣、徐佳妮
地科学院团委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