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13、14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的规定,学工部分配外设奖学金名额,现将2015-2016学年各学院(系)、学园本科学生各类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
申请外设奖学金的同学10月23日前将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交至玉泉教六215或紫金港丹阳连廊205。
外设奖学金申请表格要正反打印并且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纸质版要一式两份,电子版邮件发至liuyue4095@zju.edu.cn,并短信告知15267069125(刘老师)。
附件1:各类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2016年度)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 ||||||
奖学金名(金额) | 光华奖学金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永平奖学金 | 岑可法一等奖学金 | 天府汽车英才奖学金 | 大北农奖学金 |
学院(系)名称 | 1000 | 2500 | 6000 | 10000 | 5000 | 5000 |
地球科学学院 | 3 | 1 | 1 | 1 | 1 | 1 |
附件2:各类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
1. 光华奖学金
申请条件: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2. 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 永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4.岑可法奖学金
申请条件:
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5.天府汽车英才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3、有意愿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6.大北农奖学金
(1)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本科期间只可享受大北农奖学金或助学金一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取,健康向上,行为品行端正,学习、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
(3)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及校、院各类集体活动,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备注:研究生提供)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附件3:外设奖学金表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老师,0571-87952875。
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