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2014级、2013级本科生:
现将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2.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浙大发本〔2013〕85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管理条例》执行。
3.荣誉称号评定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学工部分配名额以及奖学金要求评定:2015-2016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二、具体安排
以下各种奖学金申请电子稿(包括各种申请表格和汇总表格等)命名为“*专业*年级*姓名*奖学金名称”,发至邮箱“2366619803@qq.com”,然后跟负责的沈同学确认,手机短号17816878695。同时,将文本稿交至指定地点并告知沈同学。电子稿和文本稿缺一不可,漏交或缺省材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1.竺可桢奖学金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填写“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特别奖学金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填写“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材料于9月27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申请理由证明材料”;院系、学园填写“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5.国家奖学金材料于10月12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上报材料要求等,届时关注学工部通知。
6.外设奖学金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要求正反双面打印、班主任签字等请按规定做完再上交,否则影响评比。
敬请关注地球科学学院办公网相关通知!
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