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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各项奖学金及荣誉评定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9-21    访问次数 :804
地球科学学院2014级、2013级本科生:
现将2015-2016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综合素质评价
2.校设奖学金评定
  3.荣誉称号评定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学工部分配名额以及奖学金要求评定:2015-2016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5.国家奖学金评定
二、具体安排
以下各种奖学金申请电子稿(包括各种申请表格和汇总表格等)命名为“*专业*年级*姓名*奖学金名称”,发至邮箱2366619803@qq.com,然后跟负责的沈同学确认,手机短号17816878695。同时,将文本稿交至指定地点并告知沈同学。电子稿和文本稿缺一不可,漏交或缺省材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1.竺可桢奖学金材料于925日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填写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特别奖学金材料于925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填写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研究与创新奖学金材料于927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申请理由证明材料;院系、学园填写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4.文体活动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统一申报表先进班级材料于927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
5.国家奖学金材料于1012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和上报材料要求等,届时关注学工部通知。
6.外设奖学金材料于1025前报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玉泉教六215/丹阳连廊205。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以上校设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要求正反双面打印、班主任签字等请按规定做完再上交,否则影响评比。
敬请关注地球科学学院办公网相关通知!
 
地球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