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生工作  奖助贷补

【转】关于评选2016年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9-19    访问次数 :362
各院系、学园: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和“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现将2016年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学生干部骨干(大一新生除外),其中学生干部骨干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班委骨干、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等。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学生,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评选7名学生,奖励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该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各院系、学园原则上推荐1名优秀学生标兵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
三、申请条件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7.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4.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5.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6.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7.学习成绩排名前30%及以上。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院系、学园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推荐名单,并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汇总学生材料后,将和发展联络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评名单,并报送唐立新先生;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直接参加2016年度唐立新奖学金面试,不占用院系、学园推荐名额,面试通过者可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2.联系人:欧阳老师,88206580,0013382@zju.edu.cn。
 
 
本科生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