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浙江大学地科系特制定2015年推荐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与录取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与录取的原则。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地科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遵守上级与学校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负责对本系推免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地科系推免生的推荐与招生接收办法,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组长:闻继威、沈晓华
成员:沈晓华、闻继威、沈忠悦、张丰、章凤奇、曹龙、汪波、朱建丽、邓素清、石慧玲
三、 免试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本系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以下程序产生。
1.综合排名产生办法。综合排名由课程绩点和奖励分组成,课程绩点=所有课程绩点(30%)+ 主干课程绩点(70%);奖励分由学生获得的荣誉和获得的竞赛奖励等加分组成,
2.复试名额产生方法。在综合排名的基础上,按1:1.3比例产生。
3.最后排名根据综合排名(70%)和复试成绩(30%)产生。
四、 免试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地科系相关免试生接收工作参照《浙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与《浙江大学关于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执行。
五、 时间安排
1.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9日12:00前,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推免申请。9月20日16:00前化学系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9月22日前,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成绩可直接作为本校接收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
(3)9月23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4)9月24日,本科生院在学校行政网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08655,邮箱dgp@zju.edu.cn 。
(5)10月1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免试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浙江大学地科系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