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以下细则。
1. 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沈晓华 副组长:沈忠悦 成员:陈宁华 朱建丽 邓素清
2. 推荐对象和基本要求
满足学校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
3.各专业免试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学科建设需要计算
4. 初选名单产生办法
排名办法:
⑴ 学业排名:主修专业课3年平均绩点×70%+所有3年课程平均绩点×30%+奖励分;
学业排名占总成绩60%
⑵ 奖励分规定: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0.2分
获得校外设专项奖学金 +0.2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0.15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0.1分
获得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0.05分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 +0.05分
获得困难资助形式的国家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0.1分
同一学年同时获得2项以上奖学金,奖励分不累计,取最高分计算。
注:各种奖励累积加分不超过0.2分。
⑶ 根据排名按照1:1.3比例参加复试。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参加复试。
5.复试办法
允许跨专业参加复试,每个同学可以选择两个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
工作细则由地科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有关规定,按照2006年《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