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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1年度“感动青春的故事”评选活动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1-10-27    访问次数 :824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46&object_id=53090

为深入挖掘本年度我校具有震撼人心、令人感动的青春故事,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在2011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中启动了“感动青春的故事”征集评选活动。为不断深化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求是青年的时代精神风貌,用感动青春的故事影响广大求是青年,用先进典型引领求是青年的价值追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浙江大学2011年度“感动青春的故事”评选活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参评的“感动青春的故事”应为发生在我校青年大学生、青年教职工(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个体或群体身上的事迹,产生了一定范围的影响力,具有如下一方面或几方面的特征:
1.先进性。能够彰显当代浙大青年爱党爱国爱校,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表率地在实践中追求真知,在学习、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
2.时代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充分体现当代浙大青年的价值追求和对时代精神的引领。
3.典型性。能够反映浙大青年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在所在青年群体中产生重大影响,是大家学习的典型。
4.感召性。事迹详尽确实,以小见大,以平凡见精神,体现浙大青年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良好道德风尚,代表浙大青年价值观取向。
二、推荐办法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可推荐2个候选故事,并将《浙江大学2011年度“感动青春的故事”推荐表》(见附件)交至校团委(紫金港剧场321办公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jgzzb@zj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
三、荣誉表彰
评选浙江大学2011年度十大“感动青春的故事”,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在校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四、相关要求
各院级团委、直属团总支应把此次评选推荐作为本单位团组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好推荐工作。若推荐的故事有相关视频材料,欢迎一并报送。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