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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团选举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1-05-10    访问次数 :808
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一任主席团于2010年6月27日经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现今即将完成一年任期。根据《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现将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团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选程序:
1. 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团由7名成员组成,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9名候选人。
2. 报名推荐候选人。可以采取自荐及组织推荐的方式。组织推荐由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各学生组织推荐。
3. 校团委对每位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笔试、面试名单。
4. 确定候选人名单。校团委组织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并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
5. 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召开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二任主席团成员。
6. 推荐主席人选。由校团委书记会议讨论建议主席人选,连同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候选人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籍本科生;
2. 思想积极向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觉悟高;
3.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无违纪违规记录;
4.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5. 热爱学生会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学,群众基础扎实,服务意识强,具有奉献、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6. 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的主要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推(自)荐表(见附件)于2011年5月11日—5月16日9:00—17:00交校团委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B座321室)。同时请于5月16日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到校学生会的邮箱:zjuxsh@zju.edu.cn,请将推(自)荐表、邮件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
郑扬扬: 13735574175(615714)
王万成:0571-88206213  wwc@zju.edu.cn
 
 
浙江大学学生会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