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和学院审核,拟确认23名同学确定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现予公示,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认定名单参见附件。如名单有误或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4日24:00前向地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海纳苑1幢205)反映,联系人:尹老师,0571-87951093。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评议小组认定和学院审核,拟确认23名同学确定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现予公示,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通知为准。认定名单参见附件。如名单有误或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14日24:00前向地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海纳苑1幢205)反映,联系人:尹老师,0571-8795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