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班级及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分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10月3日24点。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尹老师(18810926867),或发送邮件至dkpjpy@163.com,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内不受理新申请项。公示期结束后,结果不予修改。
【公示】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分数-2025.10.03更新(3).xlsx
地球科学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