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学院2020、2021级本科生:
为评价学生2022-2023学年在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学院于近期集中进行关于学生干部的考核认证,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
(1)班长、团支书考核由辅导员负责;
(2)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3)学院学生组织成员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
(4)若个人同时从事多项学生工作,仅记一项,按分值最高计算;
(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计入本次考评。
各项社会工作考核,在评定社会工作标兵时的能力素养加分分值按照学院能力素养认定标准执行。加分分值如下表:
| 具体内容 | 分组 | 备注 | 
| 本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支委等 | 优秀10 | 1.担任职务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考核; 2.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3.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 4.担任多项学生工作时,以最高职务履职表现作为评价对象。 | 
| 良好7 | ||
| 合格4 | ||
| 本学院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 | 优秀6 | |
| 良好3 | ||
| 合格1 | 
二、材料提交
1.请各班完成除班长、团支书外的学生工作考核,并将《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于班级内公示后,由班长于9月15日前发至邮箱jyd@zju.edu.cn。
2.请各学生组织完成社会工作考核,并将《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社会工作考核登记表》于学生组织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组织负责人于9月15日前发至邮箱jyd@zju.edu.cn。
联系人:蒋老师,0571-8795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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