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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 :蒋艳冬    时间 :2022-11-24    访问次数 :321

各研究所,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其他学科

  

一等(≤40%

13000

12000

1000

二等(≥60%

950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请各研究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注重考察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评选结果填写《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128日前报送至海纳苑1-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d@zju.edu.cn

(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学校。

(3)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蒋老师,87951093

 附件:《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