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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编辑 :系统管理员    时间 :2016-09-08    访问次数 :323

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申报

此次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包括:

(一)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方面

1.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3.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4.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5.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二)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方面

1.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3.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5.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6.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7.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8.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详情请见原文链接:rd.zju.edu.cn/djbg/index.php

 

截至时间为2016年10月8号,请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双面打印,紫金港校区东三119室);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科研院高新处联系人:蒋啸 88981187,jxxyt@zju.edu.cn